我市昨日開審首宗外國人涉案 一尼日利亞販毒者受審
8名販毒被告人受審
本報訊(記者 黃仕忠 通訊員 張容)從上家買來高純度毒品,再摻入底粉、三唑侖、上頭素等物(藥)品,再賣給下家。我市公安機關(guān)在破獲一起販賣毒品案中,順藤摸瓜,成功抓獲一名居住在廣州、不斷向我市“輸送”毒品的尼日利亞人ABAJUO CHIKE S. ERNEST(中文名“阿東”),并破獲系列販賣毒品、以販養(yǎng)吸案件。昨日,我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提起公訴的尼日利亞人“阿東”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據(jù)介紹,這是我市法院受理的首宗外國人犯罪個案。由于案件涉及販毒數(shù)量大,鏈條廣,存在案中案,昨日的開庭審理受到社會各界關(guān)注,不少市民和媒體前往旁聽。
昨日的開庭審理中,另外7 名分別來自惠州及河源的被告人王少鳳、余紅華、高俊強、利志明、李運英、揭遼東、廖春華也與“阿東”一起出庭受審。法院還從廣州請來專業(yè)英語翻譯人員為“阿東”進行庭審翻譯。而旁聽的一名知情人士稱,其實“阿東”的中文說得非常流利,不知為何他就是不開口。記者在長達幾十頁的起訴書中看到,檢察機關(guān)審查查明,“阿東”等8人販賣毒品海洛因加起來近10000克,交易金額達幾十萬元。昨日的庭審,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案情回放
“阿東”廣州被抓
去年2 月份的一天,經(jīng)高志雄(另案處理)介紹,王少鳳認識了“阿東”,并得知其從事販賣毒品買賣。于是就向“阿東” 購買毒品,并約定在東莞市萬江鎮(zhèn)美麗灣小區(qū)交易。后王少鳳、余紅華駕駛一輛車牌為粵 B5G648 小車到美麗灣小區(qū),在該小區(qū)一住房內(nèi),“阿東”以每克260 元的價格,販賣了300 克毒品海洛因給王少鳳,得款人民幣78000元。
此后的3 個月里,經(jīng)事先聯(lián)系,“阿東”在租住的廣州市白云區(qū)金碧新城小區(qū)×棟206 房,進行了三次毒品交易。每次都以每克230 元的價格,販賣300 克毒品海洛因給前來購買毒品的王少鳳、余紅華、高俊強等人,每次得款人民幣 69000 元。
2011 年6 月10 日凌晨0 時許,王少鳳在惠州市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經(jīng)審訊,王少鳳主動交代了販賣毒品的犯罪事實,并表示愿意協(xié)助公安機關(guān)抓捕“阿東”。同年6 月14 日10 時30 分許,公安機關(guān)將“阿東” 抓獲,并在其房內(nèi)搜出準備販賣的毒品海洛因800 克。
毒品“加料”賣下家
據(jù)悉,王少鳳向“阿東”購買毒品后,雇請余紅華、高俊強及石志遠(另案處理)幫其加工毒品,謀取暴利。他們按1:3 的比例摻雜底粉、三唑侖等物,然后將毒品販賣給利志明及黎孟菲(同案人,已死亡)、李運英、揭遼東。
而利志明及黎孟菲為達到以販養(yǎng)吸和謀取暴利的目的,在2011 年1 月至6 月間,先后多次向王少鳳等人購買毒品海洛因,除用于自身吸食外,還將買來的毒品賣給廖某、鄔某等人。為達到以販養(yǎng)吸和謀取暴利的目的,李運英又把從王少鳳處買來的高純度毒品進行加工,按1:3 的比例摻雜底粉、上頭素等物,然后伙同陳華英(另案處理)將毒品賣給李某等人。
揭遼東從王少鳳處購買毒品海洛因后,以提供毒品吸食為條件,讓廖春華將毒品以每克 180 元的價格,販賣給其他吸毒人員。記者了解到,這些毒品交易地點多達十個,包括紫金臨江鎮(zhèn)澄嶺村、高新區(qū)龍×集團門口、市區(qū)新江路火車橋、市區(qū)×華賓館停車場等地。
更多信息詳見河源民生論壇:http://bbs.hynews.org/thread-28879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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