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霸王餐砸店鋪收“保護費” 敲詐勒索案犯獲刑10個月
本報訊(記者 黃仕忠 通訊員 劉子新)吃完霸王餐,砸完店鋪,還暴力威脅店主強征 “保護費”達5 個月之久。近日,和平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敲詐勒索案件,被告人袁某獲刑10 個月。
2009 年3 月某晚,袁某召集好友在和平縣陽明鎮(zhèn)南堤路的“韓式”燒烤檔吃夜宵后,結賬時因懷疑檔主牟某多收其夜宵款而發(fā)生爭吵和推搡,并將該檔主所用的燒烤柜推到河中,未付款便離開。之后,袁某聽說檔主是外地人,于是對檔主牟某進行威脅恐嚇,要求其每月上交保護費。牟某從2009 年3 月至8 月期間共向被告人袁某上交保護費達3000 元。在審理過程中,袁某辯解稱其收取的是介紹費而非保護費。和平法院認為,袁某吃夜宵時與檔主發(fā)生沖突在先,收取保護費在后,且袁某與檔主事先并不認識,故對其收取“介紹費”一說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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