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合同抵押 以高利息為誘餌 他騙走一千多萬元
本報訊(記者 刁城邦 通訊員 邱翔)東莞一男子假扮“財神爺”裝大款,用虛假合同編造了“有貨物被海關扣押,贖回貨物要交罰款”、“贖回貨物要交稅和押金”等借口,并承諾每個月高達2 角錢的高額利息,竟然在6 個月內輕易騙到1100 萬元的巨額借款。借款數額之大,讓辦案民警都替被騙的事主嘆“傷不起”。
據了解,今年1 月25 日,東源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事主杜某被人詐騙的報案。經過近兩個月的艱苦偵查,3 月12 日,警方成功破獲這起涉案金額1000 多萬元的重大詐騙案,并在市公安局有關部門和紫金警方的積極配合下,在紫金縣龍窩鎮(zhèn)一山旮旯里將犯罪嫌疑人張某坤(東莞市南城區(qū)人)抓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張某坤對其以高利息為誘餌進行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原來,張某坤向以前的生意合作伙伴杜某編造了“有貨物被海關扣押,贖回貨物要交罰款”、“贖回貨物要交稅和押金”等借口,以每月每元錢付5 分錢利息為誘餌,從 2012 年3 月至5 月先后多次共向杜某借了200 多萬元,而作為抵押的是張某坤偽造的假承包荒山、果山合同。
據介紹,張某坤這個“財神爺” 在每次借錢時總是先把當月利息付了,之后又按期每月給付利息,使借錢給他的杜某及杜某的親朋認為其生意很好做,更加放心地借錢給他。張某坤又先后以投資經營三鳥批發(fā)點、閹雞養(yǎng)殖、代理飼料項目等為由,以每月每元給5 分至2 角錢不等的高利潤從杜某、黃某等人處騙取錢財,并且還不斷讓他們增加投資……從2012 年3 月至2012 年9 月短短半年時間,犯罪嫌疑人張某坤先后從杜某等人處共騙得440多萬元。
直到去年年底,張某坤沒有按期付利息并不知去向后,杜某等人才如夢方醒,到公安機關報案。
另外,經專案組查實,犯罪嫌疑人張某坤以同樣的手法先后在源城區(qū)和惠州市博羅縣進行詐騙,涉案金額500 多萬元,F犯罪嫌疑人張某坤已被東源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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