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香港見聞錄丨對港媒的所謂專業(yè)素養(yǎng),我不“李姐”、不“梁姐”
香港媒體一直自詡獨立客觀。
但昨天(11月1日)警察總部的新聞發(fā)布會,他們確實夠獨立,但絕對不客觀。
新聞工作者的專業(yè)素養(yǎng),港媒去哪兒了?
西方媒體的傳統(tǒng),往往標榜以質疑的態(tài)度對政府和權力進行監(jiān)督。對Critical Thinking(批判性思維)的培養(yǎng),幾乎貫穿整個大學傳媒專業(yè)的學習過程。果真如此的話,這在某種程度確實可以推動社會的文明與進步。
然而,為批判而批判,為質疑而質疑,對政府做出的明明是正確或者有益的事情,一律視而不見,做選擇性失明,不是正好有違了新聞要保持真實、客觀的第一要義嗎?
昨天下午在香港警察總部發(fā)生的事證明:香港的主流媒體,已經偏離了新聞客觀中正的基本立場。
發(fā)布會上,警方公布了繳獲的20支伸縮警棍、10支電槍,以及10個用錫紙包住的壓縮氣體燃料制成的爆炸物品。這是香港警方首次在暴亂中繳獲此類爆炸物。
(昨天警方展示起獲的收縮氣罐爆炸物和伸縮警棍)
警方在發(fā)布會上介紹,近日來暴徒使用的武器正在升級,同時公布的錄相片段,清晰顯示出有游行者使用電槍攻擊市民。更嚴峻的是,警方公布的照片顯示,港鐵發(fā)現鋼軌被人為破壞并報警——這簡直是反人類的暴行,萬一釀成重大交通事故,將會對普通市民造成不可估量的傷害。
在正常的新聞報道中,這應當是媒體關注的焦點。然而,整個發(fā)布會上,沒有一位香港記者針對這些問題追問哪怕是一丁點的細節(jié),他們只關注:為何警方那么早就封閉蘭桂坊(前晚7:30封閉),導致“普通市民”不能去慶祝萬圣節(jié)?警方依據哪條哪例進入某小區(qū)逮捕嫌疑人?
在昨日的新聞發(fā)布會上,警方陳述了消防車被路障阻止,難以進入縱火現場滅火的情形。但現場的香港媒體完全不理,只追問市民報稱屯門有不明氣體,質疑是否警方在該區(qū)域測試******以致泄露。
昨日,我將香港所有電視臺新聞頻道的新聞看了一遍,感覺就兩個字:失望;四個字:極度失望。
因為,沒有一家電視臺播報發(fā)布會上警方查出的惡性案件的新聞,消防車被阻攔一事也只字不提,所有頻道無一例外全都是質疑警方執(zhí)法的。
他們自認為代表公正,有輿論自由,可是他們選擇向全港市民瞞報;他們口口聲稱反對新聞審查,堅守新聞自由,可是他們自己從一開始就進行審查和閹割。
請注意,我并不反對他們質疑執(zhí)法的合理性、合法性,但我反對他們只字不提警方辦案時的發(fā)現的信息,反對他們只字不提暴徒的惡行!這種報道,無異于推行某種愚民政策,而對象,恰恰是全港市民。
香港,曾經讓人引以為傲的,是專業(yè)、敬業(yè)、文明、公正、法治、高效。
然而今天,我看到這些核心價值正在崩塌,從香港媒體身上開始崩塌,或者早已崩塌,只是我們現在才發(fā)覺。
假設,當然只是假設,萬一香港有一天沉淪了,他們絕對是推手、自毀長城的推手。對此,我不“李姐”、不“梁姐”。
來源:發(fā)自香港 臨江仙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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